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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谈过一个男朋友。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他给我买了很多东西,转了钱,但是他借了所有的钱。分手后需要还吗?而这个人有一个妻子

婚姻债务 2023-06-26 05: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一般来讲,在恋爱期间一方以结婚为前提赠予另一方的比较大件的物品,比如房子或者车子等,只要有证据证明出钱的一方是自己,在分手后都是可以要回的。另外在恋爱期间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在分手后也是必须归还的。
    不仅是恋人之间分手,就算是夫妻之间,在婚前一方借给另一方的借款,离婚后也可以主张要回。若是恋爱期间,一方送给另一方的衣物、首饰等相对小件的财物,一般来说是不能要回的,会被视为赠予。
    而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的一些零散的花费,但是法院有自由裁量权,一般会根据实际的案情,来判决财物是否应该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 恋爱期间借款是要返还的,即使恋爱期间借款结婚后也要予以返还。除非婚前债务是用于婚前夫妻财产购置或者婚后的事情,存在债务婚后的抵销或部分抵销情形。男女结婚后仍是独立的个体,也排除了发生债权债务的混同可能。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法律分析:恋爱期间的借款在婚后要还。
    一般而言,在恋爱期间的借款,男女之间法律上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因此恋爱期间借款应当予以返还。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登记而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可知,恋爱期间的债务不会因为结婚就变为夫妻共同债务,所以恋爱期间借款结婚后也要予以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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