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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期是从被捕当天起还是从拘留开始

刑事拘留 2023-06-26 07: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刑期是从被羁押之日起算的,简单来说,就是被抓获之日起算的。有期徒刑的刑期,刑法规定从判处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所谓“判决执行之日”,是指人民法院签发执行通知书之日。
    刑法最高判多少年
    判刑最高应当是25年。依据我国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在一般情况下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但是如果出现数罪并罚的情况,有期徒刑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根据
    法律依据: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法律分析:中国的主刑主要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还有死刑。刑期是从判决执行的当天起开始计算。如果被判处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在判决之前在拘留所先行羁押的,可以进行折抵刑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 判刑是从拘留开始计算。拘留一天抵一天的刑期。从刑事拘留到最后的判刑,期间所有的羁押时间都是折抵刑期计算的。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进看守所的时间未必就是拘留的时间,因为拘留后可以最长24小时送看守所。而在此之前被公安机关传讯或留置盘问的时间是不计算在刑事拘留期限内的。 判处管制刑罚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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