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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困在电梯中两小时如何投诉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26 09: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电梯由专业电梯维修公司进行维修。电梯损坏时,物业有义务通知维修人员及时维修。如果物业长期不能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给业主带来不便,业主可以找房管部门物业科投诉,向技术监督局特种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 电梯困人不超过30分钟的,如果没有人员和财产损失,那么不需要进行赔偿。但是如果电梯制造单位有法定过错情形之一导致电梯困人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
    法律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故:
    (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
    (三)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

    第八十一条
    电梯制造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
    (一)未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电梯进行校验、调试的;
    (二)对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时,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
  • 电梯老坏首先找物业解决,物业不作为的,该找房管部门物业科和技术监督局投诉。一般电梯在保修期内都有专业的电梯维保公司维修,物业有义务通知维保人员及时修理。过了保修期的,由物业组织启动维修基金进行维修。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

    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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