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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私下给小三买房,妻子能回去吗?

其他 2023-06-26 10: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丈夫给小三买房子,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可以追回。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丈夫不能私自使用。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回财产,但是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证明。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 丈夫私自买房赠小三妻子是否可以要回来,一般情况下如果丈夫是用个人财产买的房子,则不可以要回来;如果丈夫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则可以有两种处理结果,一是拿回房子,二是要求丈夫补偿用于买房所花掉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金额然后房子归小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丈夫私自买房赠小三的,妻子不一定可以要回来。丈夫如果是用个人财产购买了房产然后将其赠与小三的,由于丈夫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处分的权利,所以妻子无权要回该套房产。但如果小三受赠的房屋是丈夫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那么其未经妻子同意擅自将房产赠与给小三的行为依法无效,妻子可以要回该房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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