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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不立案,起诉人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3-06-26 13: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安机关不立案,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采取下列方法:
    1、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向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2、请求人民检察院予以立案监督;
    3、提起自诉。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但是一般会要求你能证明他们不给你立案,比较简单的方法就是当着立案庭的面给公安局打电话,然后一般最后法院受理了最后还是会交给公安。
    另外一种方法是提前行政复议,找到派出所主管的公安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 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往往有其理由。要弄明白为什么不立案,明白立案的条件。
    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
    2、需追究刑事责任
    若满足了立案条件,还不给立案,可从以下途径来解决:
    1、向原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2、向同级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3、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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