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拆迁补偿 2023-06-26 21: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1、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
    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
    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2.1万元。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集体土地征地工作程序是什么
    集体土地征地工作程序如下:
    1、告知征地情况;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3、组织征地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 农村宅基地拆迁的补偿标准是依法支付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房屋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农村宅基地拆迁的补偿标准是依法支付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房屋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蚌埠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