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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朋友被派出所带走一周了一点消息没有

刑事拘留 2023-06-27 03: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安局把人带走配合调查如果是传唤或拘传,一般不超过十二小时就能放人;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就能放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 派出所的警察把人带走配合调查如果是传唤或拘传,一般不超过十二小时就能放人;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就能放人。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 报警了派出所一直没有处理,报案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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