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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孩子在幼儿园相撞,另一个额头撞破了医疗费。谁来承担?幼儿园有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27 09: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小孩在幼儿园受伤,幼儿园属于管理者应该承担侵权法律责任,但如果其已经尽到教育管教的职责的可以不承担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1.首先是幼儿园看管不利,是幼儿疏忽造成,则由幼儿园承担全部责任
    2.如果孩子本身并无过错,作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幼儿园如存在管理上疏漏,应该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如果是其他小朋友的过错造成的,则幼儿园与小朋友的父母承担连带责任。
  • 法律分析:幼儿在幼儿园撞伤赔偿如下:
    1、如果幼儿园方面未尽到职责导致幼儿摔伤,幼儿园应该负责赔偿,家长可以要求园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以及交通费,如果严重的伤残或者死亡的,家长除上述的费用外,还可以追加精神赔偿费,但是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2、如果幼儿摔伤,双方皆无过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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