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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辞职后不签劳动合同可以直接离开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27 10: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没签劳动合同的辞职可以马上走人吗
    1、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后,劳动者要离职,不能马上就走,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30天后或者双方协商一致后,正式离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没签劳动合同,公司补签的合同期限从什么时候起算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补签的合同期限并无明确规定,实践中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补签的合同期限不包括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
    这种情况下,换句话说,没补签劳动合同之前的时间,公司与员工还是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为弥补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遭到的损失,员工可以请求双倍工资,并且从员工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后一年内提出。
    2、补签的合同期限已包括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
    因为补签时包含了之前的劳动期间,实践中的做法是员工的劳动权益未受损失,所以可以免除公司支付双倍工资的义务。
    不过,因为没有明确的规定,员工还想主张双倍工资的权利时,可以在公司要求补签劳动合同时向其主张双倍工资。若是双方未能协商一致,员工可以及时采取法律措施,避免错过请求的诉讼时效。
  • 签了劳动合同不想做了,那么可以直接离职。离职流程如下:
    1、劳动者先向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法律依据:《离职申请表》,接着找相关领导签字;
    2、核对好考勤表,包括:离职当月以及上月以确定还没结算的工资;
    3、领取人事部门的离职档案,包括离职证明、社保缴纳凭证、公积金金龙卡和就业失业登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法律分析:劳动者辞职与有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没有直接关系的,一般劳动者辞职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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