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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清算期间,能否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6-27 12: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清算期间公司一般不可以对外经营。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 在公司清算期间,经法院许可,公司可以从事与清算工作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的法人资格虽未丧失,但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已受到极大的限制,它不能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在清算期间。
    由清算组代表公司从事一切对外活动,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只能从事与清算有关的各种事务。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3条规定,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公司可以从事与清算活动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清算组应当将从事此种经营活动的情况报告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职责:接管破产企业,清理破产企业财产,编制财产明细表和资产负债表,编制债权债务清册,组织破产财产的评估、拍卖、变现等管理处分工作,然后依法提出并执行破产财产处理和分配方案,最后提交清算报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二条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 法律分析:
    清算期间公司不能对外经营。公司进入清算程序以后,主要的任务是清产核资,公司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行为。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零五条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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