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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护士态度差,我该怎么做

工伤索赔 2023-06-27 18: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护士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实事求是,依法处理。医疗纠纷发生后,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有关病历资料查阅、复制的规定等事项。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条
    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实事求是,依法处理。

    第二十三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下列事项:
    (一)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
    (二)有关病历资料、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的规定;
    (三)有关病历资料查阅、复制的规定。

    患者死亡的,还应当告知其近亲属有关尸检的规定。
  • 护士发生医疗过失的,由医疗机构向患者承担赔偿责任;涉嫌构成犯罪的,对实施过失行为的护士进行刑事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医疗事故医生护士通过以下方式承担责任:
    1、医生、护士对医疗事故负有责任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2、行为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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