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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离婚买的车,户口是我父亲的,离婚的男人一直没有过户,该怎么办?

其他 2023-06-27 19: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未离婚时一方所购车位属共同财产,除非夫妻之间有财产协议的,约定该车位归一方个人所有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离婚车给对方了一直不过户处理方式如下:
    1、如果是协议离婚,协议明确了车子分给谁,对方拒绝过户的,可以根据离婚协议,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对方履行协议,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2、如果是诉讼离婚,法院判决后对方不同意过户的,则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夫妻离婚车怎么过户
    1、需要现机动车所有人到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
    2、并提交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等资料凭证;
    3、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四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你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为法院的判决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对方真的不配合,可以强制执行过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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