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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出离婚是因为婚姻出轨抛弃了我们三岁的女儿,与他人同居怀孕,男方能否起诉赔偿

离婚赔偿 2023-06-27 20: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女方出轨怀孕的,起诉离婚时无过错的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但是女方的行为不属于法律规定的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过错情形,则男方不能请求损害赔偿。
    在分割财产时,一般无过错方可以请求适当多分财产。而过错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女方出轨怀孕没有赔偿,只有一方存在以下行为导致离婚的,另一方在起诉离婚的时候,才可以请求赔偿:
    1、一方重婚;
    2、一方与他人同居;
    3、一方实施家庭暴力;
    4、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怀孕期间离婚,如果是男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女方可以获得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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