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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的房子已经两年没住了!物业费可以降低吗?

物业管理合同 2023-06-28 01: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物业费可以减免的情况
    1、物业服务不到位:
    如果物业出现了服务不到位的情况,业主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减免物业费。因为业主和物业是有签订相关合同的,双方都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双方应尽的义务或者责任,有一方违约,则可提起诉讼。
    前提是业主一定要掌握证据,可以证明物业确实出现了服务问题。
    2、房子空置一年物业费可减免:
    根据《物业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房子在交付以后仍然空置一年以上,在空置期间所收取的物业费,应进行适当的减免。
    至于减免的具体费用,需要业主和物业进行协商。
    3、安置房中低收入家庭可免交物业费:
    在安置房小区中,低收入家庭可以享受物业费全额免交,其他收入低于是人均收入一半以下的住户,也可以享受到一定的减免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 法律分析:物业费可以减免的情况
    1、物业服务不到位:
    如果物业出现了服务不到位的情况,业主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减免物业费。因为业主和物业是有签订相关合同的,双方都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双方应尽的义务或者责任,有一方违约,则可提起诉讼。
    前提是业主一定要掌握证据,可以证明物业确实出现了服务问题。
    2、房子空置一年物业费可减免:
    根据《物业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房子在交付以后仍然空置一年以上,在空置期间所收取的物业费,应进行适当的减免。
    至于减免的具体费用,需要业主和物业进行协商。
    3、安置房中低收入家庭可免交物业费:
    在安置房小区中,低收入家庭可以享受物业费全额免交,其他收入低于是人均收入一半以下的住户,也可以享受到一定的减免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 法律分析: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物业费是按月交纳还是按年交纳,如果没有支付,物业公司履行了催告程序也就是通知业主来交物业费;
    业主仍逾期不缴纳的情况下,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为知道权利受损害之日起三年内。
    但是一般物业为了和业主保持良好的关系,都不会差几个月就起诉的,会及时通知,如果业主表示要支付,物业公司都不会起诉的。
    实际生活中发生物业纠纷较多的要么是业主接了房就没交过物业费,要么就是物业公司撤场也就是换物业公司,原物业公司才会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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