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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别人打了一辈子,已经报警了,没有受伤的警察会管理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28 01: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被人打伤的,派出所可以对打人者进行治安行政拘留并罚款的行政处罚;若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以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被别人打了,没有构成轻伤一般公安机关会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拘留或者罚款。被人恶意殴打伤害时该处理如下:
    1、自卫、逃走,被人打伤时,最重要的当然是保护好自己,尽量的自卫和逃走以避免受到更大的伤害;
    2、报警,在伤害停止的时候,由公安处理;
    3、就医,若伤情较轻应立即自行到医院就医;
    4、惩治伤人者,对于无故打人,故意伤人的打人者,在报警时应当向公安索要报警回执,并督促公安及时处理,拘留打人者;
    5、索赔,在伤害治愈后应向打人伤者根据人身伤害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既然是被人打伤,就一定知道是谁打的,向派出所提供信息,派出所就应该查到的。派出所说证据不足,如果你认为理由不充足,可以向公安局领导投诉。如果派出所仍然不给立案,可以向检察院申诉,要求检察院监督立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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