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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在工伤医疗期间到期该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3-06-28 06: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办法:
    1、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在工伤治疗期间,劳动合同期限应当延长至工伤消失终止;当然,在合同期限期间,工伤职工仍可享受延长期间的工伤待遇;
    2、同时,如果劳动者在本单位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即使合同到期,也不得按照有关规定终止与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逾期终止】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在工伤医疗期内到期后,劳动合同期限顺延,顺延到工伤医疗期结束。所以,在工伤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的,不需要续签,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工伤职工到规定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1、治疗所需的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符合有关规定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2、职工治疗工伤需要住院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工伤职工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该期期满后,需要继续接受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在劳动合同到期时如果劳动者的医疗期未满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该情形消失时终止。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按两倍的标准来支付给劳动者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则支付一个月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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