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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老公已经分居四年了,还没有离婚。两个孩子属于我,住在我妈家。四年来,他没有支付任何抚养费!我该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3-06-28 10: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两个孩子,若是有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若是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双方应当协商,可以由各自抚养一个,双方可以约定互相不支付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离婚有两个孩子会根据父母身份的抚养能力、经济能力、有利于孩子成长等各方面综合考虑之后,判决由一方抚养;或者是一方抚养一个或两个都随一方生活的方式,不直接抚养孩子的应当给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即使夫妻分居,也依旧需要对两个孩子进行抚养。分居期间,双方之间的夫妻关系还在,因此需要共同对子女进行抚养教育。如果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子女可以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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