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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了我3万元,跑了,人联系不上,请问钱能不能追回来,追回来的钱还是原数

债务追讨 2023-06-29 01: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借钱不还既可以走诉讼途径,也可以走非诉途径。债权人可以先和债务人协商重新确定还款时间,可以允许债务人分期还款,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
    向法院起诉需要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进行,债权人需要向法院提供证明其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的证据,如协议,合同,送货单,提货单,电话录音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 借钱跑路了报警是否有用需要按实际情况判断,具体如下:
    1、如果是民间借贷,那么双方之间因借款引起的纠纷就属于民事纠纷,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应当通过诉讼解决,公安机关不应受理报警;
    2、如果双方因借款引起的纠纷并不是单纯的民间借贷,借款人的行为涉嫌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的,那么报警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受理。
    借钱跑路了的解决方式如下:
    1、可以去其所在的__法院起诉,_款_找不到的时候,要先核查其拥有的财产是不是夫妻双_的共同财产,若债务_所拥有的财产是夫妻双_共同拥有的,则另__就有帮助该_还款的义务;
    2、可以向申请法院对其失踪进_宣告,法律会通过制定宣告失踪的制度,宣告找不到的债务_为失踪_,并且指定财产代管_,由代管_对失踪_的财产进_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四条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下列情形外,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
    (一)监察机关管辖的职务犯罪案件;
    (二)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以及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
    (三)人民法院管辖的自诉案件。
    对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因证据不足驳回起诉,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机关或者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被害人直接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四)军队保卫部门管辖的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和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
    (五)监狱管辖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刑事案件;
    (六)海警部门管辖的海(岛屿)岸线以外我国管辖海域内发生的刑事案件。
    对于发生在沿海港岙口、码头、滩涂、台轮停泊点等区域的,由公安机关管辖;
    (七)其他依照法律和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借钱的人跑了可以报警,但是公安机关不会立案,因为借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借钱的人跑了,出借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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