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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外地人在北京看病能报销吗

社会保险 2023-06-29 08: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异地报销一般有两个主要条件,一是你的社保有连续缴纳,没有断保;二是经过备案了,而且是在备案医院看的病。只要符合这两个条件应该就可以报销。至于报销的比例,那要看你看的什么病,用的是什么药,有一些药可以全报,有些药只能按比例报,这个具体的要问医保部门了。
    法律依据:《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二)实施综合保障措施,提高贫困人口待遇水平
    4.公平普惠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均衡城乡保障待遇,稳定住院保障水平。
    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扩大门诊保障范围,减轻患者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5.加大大病保险倾斜支付力度。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新增财政补助40元的一半(20元)用于大病保险。
    大病保险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在此基础上,重点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人口,巩固完善大病保险倾斜支付政策。对包括农村贫困人口在内的困难群众降低起付线50%、提高报销比例5个百分点,逐步提高并取消封顶线。
    6.加大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力度。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分类分档细化农村贫困人口救助方案,确保年度救助限额内农村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有条件的地区,可在确保医疗救助资金运行平稳情况下,合理提高年度救助限额。
    在此基础上,对个人及家庭自付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并适当拓展救助范围。
  • 外地看病可以回本地报销,但是对医疗费产生的情形有特殊规定。根据社保相关政策的规定,因出差、探亲、休假等特殊原因在异地发生的紧急住院医疗费用,可以回参保地进行报销。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法律分析:不能。在异地看病报销了之后,就不能进行二次报销了,因为一个报销的话,只能报销一次,而且报销的时候是不限地点的。所以在异地看病,应该是在异地的时候,就应该要去报销的,而不能留到当地回来之后再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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