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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能否提起执行异议诉讼?

刑事辩护 2023-06-29 17: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主体为两类,分别为案外人和当事人。当事人理论上可以分为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不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如此,民诉法中规定的当事人实际上仅指申请执行人。
    申请主体具体可分为案外人和申请执行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依据民诉法的规定,被执行人是可以提出执行异议的,被执行人是属于案件的当事人,符合执行异议提出的主体要求。
    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有权提出执行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外人,而不能是当事人
    2、必须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
    3、执行异议必须在执行程序结束之前提出

  • 提执行异议是需要向法院提交申请的,法院根据申请作出裁定,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现在案外人不主张权利,或者现在不影响法院的执行程序,或者到期后法院可以继续推进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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