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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泄露病人的病历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其他 2023-06-29 21: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务人员泄露病人个人隐私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
    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医务人员泄露病人个人隐私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患者要求查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也应当及时提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
    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
  • 医务人员可以作出的侵权行为包括有: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
    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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