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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发图片吗,事情可以完全告诉你。

网络侵权 2023-06-30 10: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随便发别人照片是违法的但不构成犯罪。肖像利益是公民专有的人格利益,他人不得干涉和侵犯,公民有权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权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权禁止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的权利。
    如果对自身造成了不良影响,受害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并消除影响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第九百九十七条 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
  • 法律分析:如果未经本人同意发他人照片,属于侵犯他人肖像权,隐私权。如果后果严重的话,也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不仅有权追究发布人的责任的,如果对当事人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害或者其他名誉伤害的当事人,当事人还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精神赔偿。
    公民一定要有法律意识,不能随意发送他人照片,避免造成他人困扰,也为自己找麻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 发别人照片是否违法要看具体情况。如果经过肖像权人同意,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发别人照片。如果是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也是可以合理使用别人照片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三条 民事主体可以将自己的姓名、名称、肖像等许可他人使用,但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许可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九条 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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