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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钱转到我的银行卡上以避税,然后取出来就冻结了

信用卡纠纷 2023-06-30 11: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是什么原因被冻结
  • 法律分析:银行卡被冻结,又叫账户被冻结,是指该账户只能收不能付,也就是不能取款。此时如果有别人转账到这张卡上,虽然账户里的资金会增加,但是持卡人到银行是不能取款的,无论到自动柜员机还是到银行窗口,都取不到钱,因为资金被冻结后,账户没有了支付功能,只能等到账户解冻才可以。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法律分析:银行卡冻结的可以打钱进去。
    1、锁定冻结了支出功能。
    2、收入功能没有关闭。
    3、银行卡可以接受汇款,转账。注意:部分银行卡锁定为暂时,到时自动解锁,一般为次日或24小时后。部分银行卡锁定不会自动解除,需持身份证、银行卡前往银行营业网点办理解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金融机构擅自解冻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款项,致冻结款项被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已转移的款项。在限期内未能追回的,应当裁定该金融机构在转移的款项范围内以自己的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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