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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签合同,但是我发了工资,每天要求教手机,每天加班。这种情况可以举报吗?

讨薪 2023-06-30 15: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老板不发加班工资,且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与其协商,要求其及时发放,并且补签劳动合同;如果老板拒绝,则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局投诉、申请调解、申请仲裁等方式来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法律分析:没有签订合同,加班公司不发放加班费,这属于违法行为,请到劳动局投诉举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不管你长期还是短期,只要你实际在老板那里打工,而且没整天旷工啥的,就必须付给你工资。
    否则的话,你就准备好相关材料(主要是证明你在那工作的证据),去你所在地劳动局的劳动仲裁部门进行投诉,记得开录音,因为有些部门并不作为,如果他们不作为,你就接着往上反应。
    如果他们给你解决了,记得向人说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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