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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结案,我一定要去结案吗?

取保候审 2023-06-30 21: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取保候审案子这样结案:
    1、首先,取保候审到期后,取保候审将被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2、其次,取保候审到期后,检察机关尚未起诉,经侦查无罪的,可以解除取保候审;
    3、此时,当事人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者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4、公安机关不答复的,可以要求检察院监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理论上讲,取保候审不一定是案件结束了,取保候审也是一种强制措施。
    是否结案要看有没有定论,不管具体案件是构成治安案件还是构成刑事案件,都应当有一个结果的。
    建议可以问一下具体的办案机关。
  • 法律分析: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与案件是否结案没有直接关系。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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