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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离婚了,给女方的彩礼钱能要回来吗

彩礼 2023-06-30 23: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给女方的彩礼钱,夫妻离婚后,当事人请求返还的且具有以下情形的,可以要回: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在第
    (二)项、第
    (三)项情形下,应当以当事人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离婚彩礼一般不能要回来。在一般的情况下,赠送的彩礼是属于女方个人的财产,已结婚的或者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
    但是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或者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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