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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付了定金,现在不想要了,怎么办

房屋买卖 2023-07-01 08: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子交了定金,但是不想要了,定金可以退还,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我国法律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已经付了定金不想买了,需要先查看当时有没有定金条或者合同。如果没有定金条,那可以直接联系开发商退费,如果开发区拒绝,可以联系工商局出面协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房子交了定金不想要了,无法返还定金。买受人因自己的原因放弃购买此房屋,属于不履行约定的义务的行为,购房者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根据法律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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