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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没有满18岁,母亲不给生活费犯法吗

子女抚养 2023-07-01 10: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抚养人包括未成年人、完全不能辨别自己行为能力或部分不能辨别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等。如果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孩子满18岁一般不可以要抚养费,除非是父母愿意继续给付或者子女满十八周岁仍不能独立生活的情况,父母也可以继续给付抚养费给孩子。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子女满18岁的情况下,一般不需要继续支付抚养费了,但如果不能独立生活的,则还需要支付抚养费。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如果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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