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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邀请别人来我家,我没开门,他是不是因为担心我翻窗进去算私闯民宅?

婚外情 2023-07-01 10: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首先,私闯民宅是一个法律中规定的非法行为,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即他人未经住宅主人许可或有权机关未依法定程序擅自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私闯民宅会承担法律责任,但是有一个关键词是“未经住宅主人许可”,所以是否是私闯民宅,需要执法部门去判断。
    而且是要债人员的话,是有正当理由进入民宅,如果没有其他违法行为,比如暴力要债或是非法拘禁这样的违法行为,报警一般会采取批评教育的方式来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房东私自开门进入违法,承租人与房东签订租赁协议后,承租人就拥有了该房子的使用权。房东擅自留有房门钥匙并进入出租房屋检查,不仅是对房屋承租人的不尊重、不信任,更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权利的违法行为。
    如果房屋承租人由此遭受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害的,房东须依法作出相应的赔偿。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除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出于公务需要之外,任何人不得随意侵犯私人住宅。
    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这里所说的住宅,是指公民生活、居住的处所,包括公民个人拥有所有权的房屋以及租用他人所有,供自己生活、居住的房屋。房东在没有征得承租人同意的情况下,进入出租房里修理排水管是违法的。
    只要房屋已经出租给他人,那么房东对房屋就仅享有所有权,而无使用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住宅权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犯非法搜查罪和非法侵入住宅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机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此罪的,从重处罚。
  • 如果只是起争执但并没有造成长时间的逗留和对他人财物的损坏应当不构成私闯民宅,但如果长时间逗留并大打出手或是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方面的损害,那么就应当构成私闯民宅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款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我国《宪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这一规定是《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的宪法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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