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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一亲戚,女,于2016年7月份离婚,离婚后男女双方各抚养一个孩子,女方带小的孩子(离婚时2个月大,全靠父母和姐妹生活。现已5岁,从小由外公外婆带大)。女方今年2月突发疾病,经诊断是尿毒症5期,医药费都是由姐姐和妹妹在负债负责,请问女方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小孩的抚养费?如果男方同意支付抚养费,但要求孩子跟随男方生活,出于对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考虑,可以由孩子继续跟随外公外婆母亲生活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嚒?如果男方拒付抚养费,申请强制执行还是拒绝支付抚养费或是以无抚养能力为由拒绝支付怎么办(男方经济条件实际有能力支付)

子女抚养 2023-07-01 12: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 女方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支付抚养费,若自己收入降低,可以主张降低抚养费数额
  • 离婚后孩子患病,另一方应当支付医药费。因为离婚后,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消灭。另一方没有直接抚养的话,需要支付抚养费,而医疗费属于抚养费的一部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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