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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都是集体户口,现在男方想把户口迁回原籍,但在原籍所在地暂时没有住房和工作,能不能迁回

其他 2023-07-01 13: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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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当事人的户口可以迁回原籍:
    1、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的要求(如:当事人离婚后,没有单独的住房;或者当事人的配偶户口在当地,并且有住房的);
    2、而户口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当事人的户口可以在不改变”非农业”的户口性质的前提下,迁入原籍挂靠;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咨询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法律分析:在当事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迁移户口,不能只迁移其中一方的户口;但由于户籍政策为地方性政策,各地存在一定的差异,建议当事人具体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一般来说在当事人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不能单独迁移户口。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必须以家庭为单位迁移户口,不能只迁移其中一方的户口。但如果是婚前,双方户口不在一个地方的,婚后可将一方的户口迁至另一方的户口所在地。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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