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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一个月前租了房子,和租房管家签了合同。他为第二个房东出租。有什么风险吗?

房屋租赁 2023-07-01 19: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 你好:可以按协议起诉解决
  • 租赁合同的风险的承担人不一定是承租人。承租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致使损失的,承租人为风险的承担人;承租人按约使用租赁物的、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损失的,出租人为风险的承担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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