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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妻子需要养儿子,还房贷,而且妻子没有工作,这种情况能办低保吗?

其他 2023-07-01 22: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工作的子女,需要考虑家庭总体收入情况才可以判断是否可以享受低保。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低保户是对于一个家庭而非单独的公民,其认定条件是需要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作为参考。若一个家庭里面有子女工作,但是总体人均收入还是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情况下,该家庭还是可以享受低保的,若子女工作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就无法继续享受低保。
      法律依据:《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
      
    (一)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条件。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各地要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具体条件,形成完善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标准体系。同时,要明确核算和评估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的具体办法,并对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履行相关法定义务提出具体要求。
      
    (二)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程序。
      规范申请程序。凡认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都有权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受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为提交申请。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要以家庭为单位,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 法律分析:申请低保与你得什么病没关系,是核定家庭收入,是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后的全部可支配收入来核定,满足 相关要求就可以申请低保。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 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
    (一)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二)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三)提供疾病治疗;
    (四)办理丧葬事宜。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
    特困人员供养应当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
    第十六条 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特困人员供养的审批程序适用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 法律分析:老公去世了,如果自己的生活达不到当地最低的生活保障,又没有生活来源,可以申请低保。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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