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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合租房有人偷偷的把我的房间视频发到群里,算不算侵犯了我的隐私权,谢谢

其他 2023-07-02 03: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隐私权被侵犯时处理:可以直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侵权人拒绝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 公共场合拍视频不侵犯隐私权。公民为维护个人权利的需要,在必要范围内了解他人隐私,则不构成侵犯隐私权。隐私权是指公民保持其私生活中的秘密不为他人知悉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 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
    1、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2、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3、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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