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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杨律师。在施工现场工作受伤,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

工伤索赔 2023-07-02 07: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一,如果有劳动合同,可以直接拿劳动合同,找几个受伤时在场的工友为你作证,证明是在工地受伤的。
      第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也有办法,应该是建筑类施工项目的,你可以直接找施工公司,一般这类公司比较大好赔钱,这种情况下要找人证明你确实是在工地工作,也是在工地受伤的,确立了劳动关系,再进行伤残鉴定就可以要求赔偿了。
      第三,国家法律对建筑业有特殊规定的,如果聘请他的人没有建筑施工资质,法律就确认他和负责施工的有资质的公司形成劳动关系也就是有大公司赔偿。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法律依据:《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可以先向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首先,发生事故后一定记得保留证据,应当向有关部门报案如报警、报
    120、报劳动监察、报安全部门等,保留在工地受伤的证据。原因是由于工地用工的临时性或短期性,大多数用工者都不与打工者订立劳动合同。一旦发生事故,涉及赔偿问题,有的情况下是巨额赔偿,相当比例的用工者采取抵赖、躲避等方式,企图逃避赔偿责任。所以向有关部门报案可以记录受伤的场所、环境、及原因,为将来的索赔留下了线索和证据。
      其次,要选择有资质的医院进行合理治疗
      选择市(县)区级以上医院治疗。资质较低的医院出具的材料容易导致赔偿的异议,同时也容易延误治疗。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治疗合理是很重要的。
      其三,注意保留住院治疗期间的材料
      住院期间形成的病历、票据、诊断、遗嘱、CT片、费用清单等是索赔的依据,丢失不可复制,一定要保留好。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不容忽视。
      其四,积极与用工单位协商。
      有的受伤者不懂得主动协商,寄希望于用工单位主动赔偿是不妥当的。协商的前提是你要了解自己的伤情属于什么程度,可以得到哪些赔偿,赔偿金额是多少。这些问题都是医疗、法律方面的专业问题,应当及时咨询专业人员。否则提出的数额过高或过低都不利于协商解决问题。既然是专业问题,就不是一个对法律知之甚少的人能够解决的。所以,在协商时建议委托律师对事故索赔问题予以评价,并代理伤者进行协商。这样做的好处是,第一,可以恰当的提出数额和依据,便于用工者接受;第二,律师会从专业的角度在协商过程中为你的索赔问题取得有用的证据,以备协商不成诉讼使用。
      其五,一旦协商不成,及时进入诉讼法律程序
  • 第一,如果有劳动合同,可以直接拿劳动合同,找几个受伤时在场的工友为你作证,证明是在工地受伤的。第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也有办法,应该是建筑类施工项目的,你可以直接找施工公司,一般这类公司比较大好赔钱,这种情况下要找人证明你确实是在工地工作,也是在工地受伤的,确立了劳动关系,再进行伤残鉴定就可以要求赔偿了。
    第三,国家法律对建筑业有特殊规定的,如果聘请他的人没有建筑施工资质,法律就确认他和负责施工的有资质的公司形成劳动关系也就是有大公司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法律分析:第一,如果有劳动合同,可以直接拿劳动合同,找几个受伤时在场的工友为你作证,证明是在工地受伤的。第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也有办法,应该是建筑类施工项目的,你可以直接找施工公司,一般这类公司比较大好赔钱,这种情况下要找人证明你确实是在工地工作,也是在工地受伤的,确立了劳动关系,再进行伤残鉴定就可以要求赔偿了。
    第三,国家法律对建筑业有特殊规定的,如果聘请他的人没有建筑施工资质,法律就确认他和负责施工的有资质的公司形成劳动关系也就是有大公司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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