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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他医院住院需要多长时间?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7-02 12: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两次住院间隔多长时间视为一次住院
    1、两次住院间隔没有超过30天可以视为一次住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住院报销流程是什么
    住院报销流程是:
    1、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医疗保险IC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
    2、参保人员住院后统筹基金的起付线分为三档。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3、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转诊的,须经定点医疗机构三级以上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诊断后提出转诊意见,由所在单位填报申请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市区社保机构批准后办理转诊手续。转院限于省特约医院,其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其报销标准要先自负10%,再按本地规定计算可报销金额;
    4、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各定点医疗机构会按照相关政策计算报销金额和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其报销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结算。

  • 一、住院一定要住满三天吗
    1、住院一般不用住满三天。但是三天是医保与医院结算的一个指标,即住院三天以上可算一个住院人次,住三天以下则作为急诊留观做按实结算处理,与病人无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医疗费用报销的流程是怎样的
    医疗费用报销的流程如下:
    1、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包括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等;
    2、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
    3、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 你说的医院规定只能住多久,这是说病人生病住多久吗?要是生病的人住院的话,他要根据病情医生才能判断他住多久。一般的病情大概在一个星期到十天左右。要是病情严重的话不定时的,有的一个月,甚至几个月。
    稳定以后医生就会让他出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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