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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离婚都需要什么

起诉离婚 2023-07-02 13: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院申请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证明双方身份的材料,流入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结婚证明);
    2、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子女抚养的相关证据;
    3、符合条件的起诉状;
    4、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申请离婚需要的条件:
    1、双方具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2、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后的三十日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申请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协议离婚的需带上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免冠证件照片。起诉离婚的材料有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涉外协议离婚的还应该携带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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