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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未签订合同,房东恶意扣押金并缴纳租金

房屋租赁 2023-07-02 16: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房没签合同交了押金房东反悔了租户可以与房东协商按照口头约定执行,或者起诉至法院要求房东在约定期限内履行租赁义务,租户行使解除权的有权主张退还押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没签租房合同租客赖房租房东可以发出通知进行催缴,同时有权扣取押金、扣取的数额应相当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租客经催缴仍未缴纳的房东可以随时终止租赁关系、收回房屋。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签了租房合同不付押金首先要看租房合同中是否有关于押金的约定,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或向法院起诉。承租方违背合同约定对出租人的权益造成了一定的损害,需要进行赔偿的责任。
    承租人与出租人在签订承租协议时关于承租的事项都有明确约定,双方都对其内容有信赖利益,一方违约侵犯其对方权益时是要承担责任的。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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