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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别人起诉,我需要做些什么准备

刑事辩护 2023-07-02 22: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他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2、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3、公民本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不能亲自参加诉讼活动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不是律师的,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证据和证据来源,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提起反诉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提起反诉,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反诉的被告必须是本诉的原告,也就是说反诉本诉的当事人必须相同,这是因为反诉是本诉的被告人对本诉的原告人提起的,反诉的原告人必须是本诉的被告人,反诉的被告必然是本诉的原告人,否则就不存在反诉的问题;
    2、反诉只能向原诉法院提起;
    3、反诉和原诉应属于同一种诉讼程序;
    4、反诉和原诉应基于同一事实或同一法律关系;
    5、反诉的时间必须在原诉受理之后,举证期限届满之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欠钱不还起诉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诉状应当写明原、被告身份,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2、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明材料;
    3、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欠条、合同等;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如: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
    5、已偿还借款的证据,如:收条、付款凭证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被别人起诉了应当积极应诉:
    1、在收到起诉书的十五日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原告人数提交相应的副本;
    2、提交被告主体资格证明,有委托律师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搜集证据,编写证据目录并装订;
    3、准时出庭,如实阐述案情。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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