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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你农村房屋拆迁。户主已故,配偶健在,女儿户口迁出,儿子户口与户主分离。你女儿有权获得房屋拆迁款吗?

拆迁补偿 2023-07-03 01: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要求确定
  • 法律分析:看情况:

    一、如果女儿是被拆迁的房屋的所有权人,则有权获得拆迁补偿款;

    二、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家庭成员共有,女儿作为家庭成员中的一员,有权按照共有的份额来分割拆迁补偿款;

    三、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女儿无权分割拆迁补偿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 一、老宅拆迁儿女有份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款是给房屋所有人的,所以房屋的产权是归父母的,拆迁补偿款归父母所有,可以不分给任何人的。
    父母老房子动迁子女怎么分配
    1、房屋拆迁子女财产分配,原则上是按照平均分配的方式进行分配;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对于分配动迁的房产,子女还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分配份额,不一定需要平均与按照上述方式分配。
    二、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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