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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孩子,脑梗死,没有生活来源可以做低保吗?

其他 2023-07-03 07: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两项条件都满足才能申请低保。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 【法律分析】:申请低保与你得什么病没关系,是核定家庭收入,是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后的全部可支配收入来核定,满足 相关要求就可以申请低保。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 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

    (一)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二)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三)提供疾病治疗;

    (四)办理丧葬事宜。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
    【特困人员供养应当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
    【第十六条 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特困人员供养的审批程序适用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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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两项条件都满足才能申请低保。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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