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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厂工作时,手被机器绞伤缝了四针。这是工伤吗?

工伤索赔 2023-07-03 09: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工伤认定结果下来之后,如果属于工伤,则单位或职工一方可以依法去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依法去申请工伤赔偿;如果不属于工伤,则可以依法去追究侵权责任人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 由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
    2.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报,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鉴定结果后按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
    如果单位没为职工交工伤险的话,由单位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搜集证据,证明是在该工地工作受伤,要求承建方(建筑施工承包方+包工头)在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没人管这事,在积极治疗的同时,近亲属携带相关资料去工地所在区县人社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后,带齐资料,去所在市(设区市)或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等级和停工留薪期。鉴定结果出来后,申请仲裁赔偿金。
    工伤认定后,带齐资料,去所在市(设区市)或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等级和停工留薪期。
    鉴定结果出来后,申请仲裁赔偿金。
    当然,如果不存在后遗症或医疗依赖的情况下,你也可以与对方协商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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