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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的合同加盖了分公司的印章,合同有效吗?

合同审查 2023-07-03 14: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加盖分公司公章的合同有效。分公司已取得营业执照的,可以成为民事诉讼的被告,分公司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以自己名义签订的经济合同有效;分公司超出总公司授权范围签订的其他经济合同有效,总公司追认的合同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办理。
    未办理审批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审批等义务条款及相关条款的效力。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反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办理合同变更、转让、解除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法律分析:合同是可以盖公章的,特别是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签订合同的时候,一般需要加盖公司的印章。签合同可以用合同专用章,也可以用法人章,只要是合同依法成就,体现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用法人章确认,同样是有效的合同行为。
    公章可代替合同章,合同章不能代替公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法律分析:不能。签订合同需要加盖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如果用部门的其他章签订合同,合同无效。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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