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现在高中生17岁,父母早离婚了,现在我跟着父亲,但是父亲现再说不再继续给我掏钱上学,我可以通过法律像父母双方索要生活费吗

子女抚养 2023-07-03 20: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子女尚在校就读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然需要继续支付子女上大学的费用;但子女已经成年,具有劳动生活能力,或者父母无给付能力的,可以不再支付抚养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 成年子女索要生活费父母可以拒绝。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抚养费的主要功能是为了维持未成年子女的基本生活。而子女成年,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没有法定给付抚养费的义务,因此,父母可以拒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父母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也需要支付抚养费。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昌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