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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商量一下,办公室租赁到期了,对方说不续约,还要租几个月,还要重新签订合同吗?

租赁合同 2023-07-03 20: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法典》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要不要重新签订合同,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如果不签订合同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变成不定期租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公司租期合同到期没续签主要有以下规定:
    1、若公司继续使用租赁物,而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2、租期届满后,公司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公司租期合同到期没续签的规定:如果公司继续使用租赁物,而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并且在租期届满后,公司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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