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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场丢东西,你能想到商场要求赔偿吗?

财产损害赔偿 2023-07-03 22: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店内丢失东西,如果是因为员工导致的,用人单位能够要求员工赔偿。应当确定是怎么丢失的,如果没有相关证据,不应该让员工赔偿。如果员工负有保管义务,但是因为玩忽职守导致丢失的,承担一定责任。
    法律分析
    店内丢失的东西,在不能查清是否是因为个别员工失职的情况下丢失货物,由员工承担损失,这种做法不仅没有
    法律依据:
    ,也没有事实依据,这种行为已经侵犯了劳动者的财产权,是完全不符合劳动法的行为。
    员工遇到类似情况时,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权益,可以拨打劳动仲裁执法大队电话进行投诉。如果是他人盗窃了店内东西,应由盗窃人负责赔偿,店员不是盗窃人,没有赔偿义务。
    法律也没有规定店员在此种情况下的先行赔付义务,因此,不能要求店员先行赔付,再由店员向盗窃者追偿。如果是员工故意造成的损失需要全额赔偿用人单位,比如故意破坏用人单位的产品、设备等。
    员工存在重大过失的,需要赔偿用人单位百分之一十左右的损失,明显可以避免的错误,比如因为违章操作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喝酒后工作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员工承担一半左右的损失。
    但如果是员工一般过失或者正常工作不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造成的经济损失,无论大小,均不应让员工承担。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法律分析:在商场丢了东西可以要求查看监控,不报警也能查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因为顾客在商场购物双方构成了买卖关系,当顾客权益受侵害,商场提供帮助属于买卖关系的附加义务。
  • 法律丢了东西的话商场是没有责任的,只不过如果是商场是恶意丢掉的话那就有责任根据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盗窃及偷窃物品法如查监控后,是商场人员丢弃的物品的话就可以给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十二条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
    第十三条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第十四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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