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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提前说业绩不达标就辞退了

无故辞退 2023-07-04 00: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公司以业绩不达标辞退员工是否合法
    1、公司以业绩不达标辞退员工不合法,如员工业绩不达标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直接以业绩不达标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如下: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法律分析:被公司不正当原因辞退应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时,如果可以证实确实是不合理的话,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得到经济补偿金,工作每满一年,补一个月的工资。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 法律分析:辞退主要由于用人单位通过各方面的综合考虑觉得员工不适合单位的岗位工作或者该员工在岗期间犯了无法弥补的错误导致公司遭受巨大损失而导致单位解聘该员工的状况。解雇也是非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
    解雇从通俗的角度讲也称之为开除,主要由于员工在岗期间给公司造成一些过失性损失。而造成的终止劳动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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