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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让救护车闯红灯扣分吗

行政处罚 2023-07-04 02: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让救护车闯红灯扣分,闯红灯不管是什么情况都是会被扣分的,但是当事人因为避让救护车而闯红灯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辩;当事人避让救护车时应当采取的是让出同行通道,而不是避让救护车直接在红灯的情况下通过路口。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机动车有五起以上未处理的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且未申请延期处理的,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备案信息中的联系方式,通过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手机短信或者邮寄等方式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依法享有的权利,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在告知后三十日内接受处理的,可以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公告期届满后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公告期为七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提出申辩或者接受处理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四十四条或者第四十八条办理;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提出申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 让救护车闯红灯会扣6分,但是让救护车闯红灯的当事人可以去作出处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申诉,申请撤销该处罚,因为法律规定了其他车辆和行人遇到救护车时应当让行。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让救护车闯红灯会扣分,但是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撤销该处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使用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对违法行为信息进行管理,对记录和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信息应当及时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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