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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原来的户口是浙江文成,现在搬到陕西安康,我想再搬回来,可以吗?

其他 2023-07-04 05: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户口再迁回原籍应当满足的条件包括:
    1、户籍登记信息必须是仍在持续使用中的信息;
    2、当事人主动提出迁回申请;
    3、迁出机关准予迁出,且迁入机关准予迁入;
    4、户口再迁回原籍的其他法定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户口再迁回原籍有以下条件:
    1、户籍登记信息仍在持续使用中;
    2、当事人主动提出迁回申请;
    3、迁出机关准予迁出,且迁入机关准予迁入;
    4、户口再迁回原籍的其他法定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户口迁出去之后还是可以迁回来的,但想要迁回原籍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关键还要看自己是否符合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准迁要求。就比如有些人是在得知家里面快拆迁了的情况下,想要把户口迁回来多要一笔安置补助费,那政府部门规定的迁户政策也会有所调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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