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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经济补偿和失业救济金,合同到期不续签

工伤索赔 2023-07-04 08: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到期公司决定不续签的,有经济补偿。公司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给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但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签的,则没有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因为用人单位拒绝续签的,再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可以领取失业金: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合同到期不续签,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失业金:用人单位和职工已经在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职工不是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以及职工已经进行失业登记,且有求职意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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